10月1日,新京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9月27日,曾“熊抱女主持人”的陕西厅官祁玉江一审获刑7年。商洛市中院判决书显示,祁玉江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67人谋取利益,受贿1000多万元。祁玉江曾默许商人韩某某以其外甥名义承揽工程,并要求韩某某购买两套房子分别送给其情妇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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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当众“熊抱”女主持人,陕西退休厅官被开除党籍
2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审查调查”板块,又多了一则省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例。这则通报的“主角”,是在落马之前,曾因“熊抱女主持人”陷入争议漩涡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该通报引述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称: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祁玉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违反生活纪律,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
祁玉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擅权妄为,好大喜功,乐于营造声势美化宣传个人,为政不廉、公私不分、家风不正,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鉴于祁玉江能够主动投案、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违纪违法问题、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可予从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祁玉江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从处分通报中的表述来看,祁玉江的问题不可谓不严重。他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在“六大纪律”中足足违反了四项之多。而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在全国性的“扫黑除恶”工作大背景下,更是显得十分恶劣。一般而言,犯有如此严重的违纪违法情节,必然要受到最严厉的惩戒,而他最终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也是理所应当的事。
然而,尽管如此,有关部门却也在处分通报中强调:“鉴于祁玉江能够主动投案、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违纪违法问题、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可予从轻处理。”其原因便在于:祁玉江确实是在有关部门对其采取调查与强制措施之前,主动向纪检监察机构投案的。2019年5月31日,这一消息得到了陕西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的通报。那段时间,正是各地多名“问题官员”先后主动向有关部门投案的“高峰时段”。 事实上,祁玉江在主动投案时,已经退休一年有余。但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的反腐力度不断提升,退休人员的身份,早已不是某些问题官员想象中的“保险箱”。纪检监察机构对其“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表述,也说明他在退休前夕,仍然在违纪违法。 退休之前,祁玉江长期在延安工作,曾先后在延安地区畜牧局、延安地区农委、延安市农发办等处任职。1997年10月起,祁玉江调赴延安市宝塔区工作,历任区委常委、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2006年6月,祁玉江以延安市宝塔区区长身份转任志丹县委书记,并在担任该职5年后“回炉”宝塔区,出任区委书记一职。2012年3月,祁玉江获任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跻身副厅级干部,直至2018年3月退休。
当年那场让他“名噪一时”的“熊抱女主持人”闹剧,便发生在他担任志丹县委书记期间。2010年,陕西延安志丹县举行了一场小型文艺演出,某女主持人受邀担任现场主持。据报道,时任志丹县委书记的祁玉江当场“熊抱”了该名女主持人,并夸其“俊、白、美”,甚至追问对方“我是不是男人”。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起事件曝光之后,志丹县官方竟然对此事作出了与公众观感明显背离的表述,声称 “祁书记认为活动现场与主持人亲密互动十分正常,并无大碍”,热烈拥抱女主持人体现的是“陕西人民的热情”。这让他一度陷入了巨大的争议之中。今天,祁玉江终于被处理,只能说明他的作风一直有严重的问题,有这样的结局,也是咎由自取。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监委网站、澎湃新闻、新闻晨报等